賭徒轉性

毛宁 涛声依旧

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

學習愛丈夫

林秀容姐妹一味的怪責他丈夫處處不如她想要他改變的,卻忽略了自己也有過失的見證,當上帝使到她明白自己的過失時,她才知道自己也不能,唯有交託求上帝帶領使到她能謙卑自己。

我生長在虔誠的佛教家庭,家中設有佛堂。母親每日焚香供奉,農曆每月初一、初二、十五和十六及各種節期,更準備非常豐盛的牲禮祭拜。雖然如此,家庭卻一直都不平靜,父母經常爭吵。有一次,父親投資生意,遭朋友欺騙,受到刺激而酗酒,打了母親。母親放不下年幼的孩子,只好忍氣吞聲。當時我年紀尚小,看到母親終日垂淚,愁眉苦臉,便發誓:「將來我的婚姻若不幸福,一定馬上離婚,決不為孩子葬送我一生的幸福。」

我和我先生是工作上的同事,兩個人同屬內向安靜型。一直到結婚後才發現彼此的家庭背景、習慣、個性有極大不同。我不斷想改變他,使他成為我所喜歡的樣子,他也一樣非常不能容忍彼此之間的不同,所以我們經常爭吵。當時,我們住在美國。教會裡熱心的姊妹帶我查經,耶穌基督捨生的大愛感動我,我信了耶穌。讀聖經,上帝提醒我要作順服的妻子。我開始學習停止抱怨和爭論,但我知道,那只是表面順服,實際上心裡一點不順服。直到丈夫畢業,自美國返台灣工作,和公婆同住,我才真正接受嚴格的考驗。

我和公婆在教育小孩和生活觀念上存有很大差異,基於尊重長輩,我只有完全忍耐接受,長期下來,覺得非常痛苦。因為小孩還很小,我必須全心全力照顧小孩,加上丈夫不同意我去教會,我沒有與任何朋友親戚往來。當時,真覺得自己像困在籠中的小鳥,一點自由都沒有,唯一能傾訴的對象就是丈夫,但他非但不了解,反而更加誤解我,對我諸多要求。

當時,離婚的念頭閃過我的腦海,但我明白天父不喜歡我這麼做。我經常到天父面前哭訴,祂就藉聖經的話安慰我。當我讀到「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配作我的門徒。得著生命的,將要失去生命;為我失喪生命的,將要得著生命。」(馬太福音十章38-39) 以及「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,仍舊是一粒,若是死了,就結出許多子粒來。」(約翰福音十二章24),我就明白,上帝要我改變自己,破碎自己。

有一次,一個偶然的機會,我得以到附近的教會做禮拜。牧師講的信息是「如何成為新好男人」。這本是講給弟兄聽的,但是當我聽到「丈夫應該愛妻子如自己的身子」等聖經的教導時,我的眼淚不停的滴下來。因為我覺得自己沒有這樣愛丈夫,又怎麼能要求丈夫如此愛我呢?天父讓我看到:我只是一味要求丈夫包容接納:自己卻一點也不接納丈夫,只是心裡不斷的抱怨他。我覺得自己實在虧欠了丈夫。從此我才開始凡事不只考慮自己的感覺和想法,而多去體會丈夫的想法。我們夫妻之間的爭吵減少了,我也更能體會丈夫對我的愛。去年上帝帶領我們搬到香港,使我們有更多的時間相處、溝通。我們也更多地了解並珍惜對方。

有一天,我讀到彼得前書三章4-6節:「只要以裡面存著長久溫柔、安靜的心為裝飾,這在上帝面前是極其寶貴的。因為古時仰賴上帝的聖潔婦人正是如此為妝飾,順服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。」我心裡突然一震,難道作妻子的要以奴僕的心來對待丈夫嗎?那天晚上,丈夫回來,要求我為他倒水拿點心。以前我總是不情願,覺得自己已經很累,也希望有人為我倒水拿東西;但我想起要學習作僕人,便從椅子上站起來,關心地詢問他的需要,儘管自己很疲憊。當我服侍丈夫時,聖靈就提醒我,耶穌可以為門徒洗腳,難道我不可以因愛丈夫而為他拿東西嗎?自此,我便不再抱怨,藉著上帝的力量,為人服務,使別人因我受益。相信這是基督徒的價值之一。

感謝上帝,祂的道理是行得通的,自此丈夫比從前更愛我,更體諒我,現在他會主動問我需要什麼,又願意為我服務,這些是以前想也沒想過的。我體會到,上帝先愛我們,所以祂也要我們學習主動愛人。

信耶穌後,我慢慢體會上帝常藉著周遭的人和環境來磨練我們,讓我們成長,更像耶穌基督。但願我們都學習耶穌基督的柔和謙卑,尋求上帝的旨意,成為合乎上帝使用的器皿,使多人蒙福。

2011年4月4日 星期一

作個「痛」而「不苦」的人

關國瑞弟兄的見證

我們今日正生活在一苦難的世代,近年來的天災人禍特別多,也特別厲害;假如台灣的「九二一」大地震是天災,發生在紐約世貿大樓的「九一一」恐怖攻擊便是人禍!主耶穌昔日豈不曾說:「在我裡面有平安,在世上你們有苦難。」(約翰福音十六章33) 我們的主並沒有否定苦難的存在,可是祂卻強調,在祂裡面有平安的寶貴,而這樣的平安才是真正喜樂的基礎。正如英國諺語:「人生未嚐苦味,便不知快樂味甘。」

自古以來,苦難確實是個人生的奧秘,特別是每逢有大災難發生時,無論是否有宗教信仰的人,可能都會很自然的問:「為何神容許這樣的事情發生呢?假如神是慈愛的,為何祂不攔阻惡人行惡呢?」等。我們可以理解的,因為這都是深受創傷的人自然的反應。其實,這些都是沒有答案的問題,假如硬要尋找答案,結果可能是帶來更深的失望和沮喪而已。我認為苦難的問題,最好不要隨便的解釋,因為若解釋不當,便可能使受害者苦上加苦,痛上加痛。
苦難既然是難以避免,我們又該如何面對苦難?並且在這樣的環境中,如何活出與眾不同的生命呢?

一、 認識苦難的意義
對於我們一般所遭遇的苦難,大致上可以分為三方面的意義:
1、「懲罰」的意義──可以說是來自神對人類罪惡的審判,是犯罪的結果。可是我們要知道,每逢神要施行懲罰性災難之先,祂必定事前有警告,祂必定給人有足夠的機會悔改。這樣的例子在舊約歷史中屢見不鮮:如挪亞時代的方舟事件、所多瑪和峨摩拉被焚燒前的警告、約拿和尼尼微事件等。故此,我相信今日也不例外,神懲罰之先必有寬容、等待、憐憫和赦免!
2、「救贖」的意易──有時候神容許某些苦難臨到某些人,是有祂特定的目的和意義,甚至帶有神聖的使命。歷世代歷中那些為義受逼迫的聖徒,那些為主受苦的宣教士,和那些為信仰而犧牲生命的殉道者,神藉著他們所受的苦難,將救贖的信息帶給世人。直至今日,雖然他們已經死了,卻因著信仍舊在說話。
3、「不明」的意義──有時苦難的來臨是我們無法明白,更是無法預知的。正如舊約聖經中約伯的遭遇,那些自義者偏見的解釋,只是徒增受苦者的傷痛,於事無補,於人無益。苦難不但是個人生的奧秘,它也沒有完整的答案,但只能肯定苦難並非全是負面的;苦難讓我們認識人的有限,使我們學習謙卑。苦難也讓我們認識神,使我們更倚靠祂。正如葛培理牧師在為「九一一」受難者追思禮拜中說:「我們人類常常在苦難中成熟。」

二、 人對苦難的反應
主耶穌曾說:「在世上你們有苦難。」數千年前約伯曾說過:「日子短少,多有苦難。」(約伯記十四章1) 可見苦難不但是「有」而且是「多」。其實,我們每日都活在不同形式的苦難中。一般人對於苦難的反應,大概可分為三種情況:第一種是:未痛先苦
第二種是:一痛即苦
第三種是:痛而不苦
那些「一痛即苦」的人非常普遍,也可說是自然反應。但那些「未痛先苦」的人則非常可憐,也可說是自然的反應。甚至可能有時白白受苦。唯獨「痛而不苦」的人生卻是積極又得勝的人生,卻可承擔著超乎一般人所能承擔的苦難。

生長於瑞典斯德哥摩的蓮娜瑪麗亞(Lena Maria)是個天生的殘障者,她生下來便沒有雙臂,而且僅有一條腿是正常發育的。然而,她因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和父母親偉大的愛,使她能勇敢地活下去;憑著那一條腿,她學會彈琴、繪畫、烹飪,甚至駕駛汽車。她還憑著那條腿參加了殘障者奧運會,最後還拿了游泳金牌。有記者訪問她:「妳是否曾埋怨過?」她說:「當然有,因為我和你們一樣是普通人;可是我從沒有因為我身體的殘缺而埋怨神!」最令我感動和得到幫助的是她說:「神假如行神蹟醫好我的身體,我當然很快樂;可是我今日這樣的身體仍然活得快樂,已經是個神蹟了!」

親愛的弟兄姐妹,您今日是否仍需要因著神蹟才能快樂?還是因能夠快樂得活著,就已經是個神蹟了呢?蘇格拉底說:「苦難是磨練人品格的最高學府!」

三、痛而不苦的人生
請注意神的話語如何教導我們,到底我們的信仰在苦難的人生中扮演著怎樣的角色?曾罹患鼻咽癌,現已回天家的楊牧谷牧師曾說:「信仰不是用來解釋苦難,也不是用來逃避苦難!」聖經中有三個基本的真理,可以幫助我們在苦難中過得勝的生活,作個痛而不苦的又喜樂的人:
1. 保羅的教導──堅定的信心(羅馬書五章1-5)使徒保羅在這段經文中重複提到「歡歡喜喜」,根據經文的意義,我們能夠活出喜樂的人生,主要是在乎「信心的認知」,特別在苦難中有兩件事我們要堅信的:
第一, 是在「恩典中」歡歡喜喜,雖然受苦,仍然相信自己是活在恩典中,這個恩典就是與神和好,這個正常又美好的生命關係是任何人、事、物都不能破壞的,因著有這個蒙恩的地位,我們在苦難中便仍然能夠歡歡喜喜。
第二, 是在「患難中」歡歡喜喜,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,忍耐生老練,老練生盼望,盼望不至於羞恥。「生」表示是生命的結果,苦難能夠幫助生命成長;故此野外的花卉樹木,為何較在溫室成長的堅強,便是箇中原因了!
2. 摩西的禱告──智慧的祈求(詩篇九十14-15)「禱告」可以說是在苦難中我們很自然的反應,可是能否發出有智慧的禱告,卻是屬靈生命的極大學問。摩西的禱告是:「求你使我早早飽得你的慈愛,好叫我們一生一世歡呼喜樂。求你照著你使我們受苦的日子,和我們遭難的年歲,叫我們喜樂。」他第一個禱告(14節)是求「在神愛中喜樂」,而且是「早早飽得」神的慈愛,原來愛能使人剛強,使人滿足,更使人有盼望;正如先知耶利米說:「我們不至消滅,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;是因祂的憐憫,不至斷絕。」(耶利米哀歌三章22) 愛能使本來充滿著勞苦愁煩的人生,變為一生一世歡呼喜樂。況且,神的愛勝過人的愛,人的愛不可靠,容易改變,更令人失望;神的愛卻永不改變,因為神就是愛!
他第二個禱告(15節)是求「在苦難中喜樂」,這是一個與眾不同的禱告,因為在受苦的時候,我們總是希望神早日將苦難挪去,這是正常又自然的事,可是摩西有點「反常」,他沒有求神挪走苦難,乃是求神「照著」使他受苦的日子,而叫他喜樂;不是求「減少」苦難,乃是求「增加」喜樂!他認識到,在苦難中,絕對不能失去從神而來的喜樂,因為「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我們的喜樂。」(尼希米記八章10) 這樣我們才能日子如何,力量也必如何!
3. 耶穌的榜樣──復活的盼望(希伯來書十二章2-3) 最重要的一項是要「仰望耶穌」,以祂為我們信心的對象──「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,就輕看羞辱,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,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。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,你們要思想,免得疲倦灰心。」主耶穌在當時所面對苦難,實在是超過我們所能想像的;祂給人侮辱、唾罵、作假見證陷害、當眾的戲弄等等。再者,祂還有兩方面的「忍受」:一是指肉體方面的忍受十字架的苦難,二是指心靈方面的忍受罪人的頂撞。我們的主都是以人的感受來承擔這一切的苦難,因為祂也是人;故此我們相信祂有難過、有痛苦、有憂傷…,且凡事受過試探,與我們一樣(希伯來書四章15)。但重要的是「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」成了我們的主能夠輕看羞辱和忍受苦難的力量,這個「前面的喜樂」就是指祂死後三天從死裡復活的榮耀!

「復活的盼望」
同樣是我們受苦中的力量和喜樂的根源,否則我們在這個虛空、易變,而又充滿苦難的世界裡,必定絕望痛苦地生活。聖經記載,耶穌基督的復活也成了我們基督徒將來復活初熟的果子(參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0-23),祂是我們將來復活的根據。是的,苦難和死亡也不是我們人生的終極,想到將來極重無比的榮耀,那份因永恆盼望而有的喜悅,相比今日的苦難和短暫的傷痛,便顯得微不足道了。原來耶穌不但為我們預備了救恩,更給我們留下了如何面對苦難的榜樣。

其實,人生際遇變幻無常,苦與樂也並非完全絕對,有苦盡甘來的時候,也有樂極生悲的情況,基督徒也沒有例外。相信神存留我們的生命氣息,要我們仍然在這個時代活著,總有祂的美意。故此,我們無論處身於順境或逆境,都要存敬畏的心,行在神的旨意裡,活出屬靈生命的素質,專心仰望為我們的信心創始成終的主耶穌基督;相信神絕對不誤事,祂可以使創傷便為力量,使淚水化作彩虹。藉著苦難,人的情感和情操得以昇華,可以活出痛而不苦的人生。故此,莫名的苦難有可能是神化裝的祝福呢!